治疗鱼类应避免的五个做法

在使用鱼药的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出现下面几种的做法:

不可为了使鱼不得病长期不间断地在水中添加抗菌素类药物。这样会使病原菌产生耐药菌株,从而产生抗药性。而且长期给鱼用药,会使鱼的生理机能破坏容易使鱼厌食,甚至停止生长。尤其要注意的是呋喃类药物的长期使用导致鱼的肝脏损坏而一命呜呼。

给病鱼用药后,一般应持续用药一段时间,防止病情反复。病原体消灭不彻底,会更加重病鱼的病情。

要准确给药,给病鱼大剂量或超剂量用药,会形成药害,造成鱼药物中毒甚至大批死亡。

当用一种药物治疗鱼病效果不佳时,急于求成,不顾药物的特性,想当然地把几种药物联合使用,形成“拮抗”效应,药物之间相互作用而失效,有些甚至产生毒害物质,危害鱼类。

如:福尔马林不能与漂白粉、鱼康、鱼安、高锰酸钾、甲基蓝等氧化性药物混用 ;生石灰不能与漂白粉、重金属盐、有机络合物等混用 ;漂白粉不能与酸类、福尔马林、生石灰等混用使用。

用药后病原被逐渐杀死,其尸体在水中的迅速分解,加快水中氧气的消耗。导致缺氧。此时要注意持续供氧一是加快药物作用二是防止因缺氧而造成鱼的死亡,前功尽弃。

总之鱼病要以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养鱼先养水,治鱼先治腮。只要在日常的饲养过程中勤换水,勤照料,科学投喂,谨防外病入侵。那么鱼轻易是不会得病的。一但得病凭借强壮的体质也可化险为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