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遭停电四万元龙鱼毙命

通过银行帐号自动划扣交纳电费的民营企业家汤先生怎么也没想到,银行帐号里有足够交几个月电费的钱,却居然以没有交费为由被供电局停了电。而当第二天汤先生回到家的时候发现,养在鱼缸里的市场价值近4.5万元的

观赏鱼,因为停电造氧设备无法运转而全部因为缺氧而死。“这无异于晴天霹雳,飞来横祸,明明银行帐号里有足够的钱,之前也通过银行从该帐号成功划扣过,现在却被断电,这种匪夷所思的事居然发生了,并造成我巨大损失,而令我更气愤的是,当我找白云区供电局理论的时候,供电局在知道鱼的市场价值后,竟然仅仅肯赔1000元的损失。”近期,汤先生拨通了本报的报料热线,愤怒地向本报投诉。

家住在广园中路37×号某小区的住户汤先生,酷爱养观赏鱼,他在自己的复式公寓养了不少价值不菲的观赏鱼。汤先生养的鱼包括“蓝衣过背”一条,“红龙”一条,“红宝石”一条,“大鹅头”一条,“小鹅头”三条,“独角鱼”三条,“红招财”一条,“金招财”二条,及多条“银龙”、“虎纹刀”等名贵观赏鱼。“这批鱼是我去年(2006年6月)购买的,这些鱼每天都要用几十块钱的小鱼喂养,一年以来光“饲料”就用了近将近万元,其中最名贵的当属现在已经长到23CM的“个头”的“蓝衣过背”,市面价格最贵已达15000左右元,而“红龙”长已达43CM。市面价值最贵也将近18000元万元。“后来我在芳村花草市场问过多个鱼档,发现同等品名、数量、体形的鱼价格最便宜要36000元,而最贵的报价则要45000”,“养鱼是为了陶冶性情,赏心悦目,半年来也花了不少心血和时间来照顾,而且我一向都非常注重准时交纳各种日常生活所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等,在存折里存足够的钱,而供电局连个通知也没有,也没调查清楚就把我的电断了,让造氧设备无法运转,让我遭受此横祸,真是晴天霹雳。”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汤先生一谈到在这些观赏鱼上所花费的精力、投入的时候多次显得非常激动。

芳村一观赏鱼档张老板告诉记者,“室内用鱼缸养观赏鱼通常有这样的缺点,水的体积大而接触空气面积小,所以没有足够的‘氧溶积’。养少数体积小的鱼可以不用设备输氧增加水和空气的接触‘面积’,但饲养体积相对较大的观赏鱼则经常需要辅助设备提高水中氧含量。大观赏鱼的饲养过程中,输氧设备一旦停止工作,水中氧气就会不够,鱼一般就会因为缺氧而死”。

根据汤先生介绍,2006年11月16日事发后,马上联系了负责该小区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了解停电原因,物业管理公司有关负责人称是因为供电局通知要停。

“当时有停电的通知送到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但我却没得到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没有任何人事前通知过我要停电的事”。汤先生便随后联系白云区供电局,要求供电局派遣有关人员上门看现场,“一开始白云区供电局称是因为我没有交电费而停我的电,并遭到该处负责人多次推脱,但事实上,关键在于供电局,因为我银行卡上一直都有足够的钱交电费,而之前,供电局也是通过银行成功划扣的,整个2006年11月份我卡上都有2000元左右,而11月份的电费才250多块,肯定是足够交纳电费的。后来在我的坚持下,才有物业管理部门代供电局看现场及拍照,除了照片,当时物业管理公司还记录下了鱼的数量、尺寸、品名等详细资料,根据资料,鱼是因为停电而死的。”“后来原因查明了,供电局称是因为供电部门负责办理托收的工作人员把我的银行帐号输错。当时供电局已经承认是他们的错,愿意赔偿,因此我将鱼照片及品名数量及一系列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资料给供电局。之后更是特意到芳村花鸟市场询问价格,并将多家鱼档的报价提交给供电局。”

“事情到了这里,我以为已告一段落,终于可以顺利解决了。但是,事情却又有出乎意料的发展,第二天供电局的人又约我过去面谈,该处负责人居然告诉我们,是银行搞错了,要我和他们一起去告银行,真是不可思议”。“到最后,他们给我的答复是只赔1000元。这真是让人难以接受”。

2006年12月31日,记者采访了白云区供电局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在了解了记者来意后对记者说,“只能说该帐号之前成功划扣过,其他的不方便讲,需要通过该处的宣传科”。后来记者接到白云区供电局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处的宣传科需要过了元旦假期后才能接受记者采访。记者发稿时止,还没有得到白云区供电局的正面答复。

电力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动力,也是关系到城市千万个家庭的热点问题。随着电力部门改革的逐步完善,供电体制也从“全民福利型”向市场化过渡,政府、供电企业和居民三者的利益关系发生了重大调整。然而一旦出现利益之争,供电企业往往凭着行业垄断位置占据主导地位,显得霸气十足;而交纳费用的居民在同企业角力过程中明显处于弱者地位,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据部分省市消费者协会统计,消费者对城市供电投诉主要有:用户及时足额缴费后却不能按时得到供电;停电不提前通知;供电部门突然停电,导致部门电器损坏,而受害者得不到赔偿。更重要的一条是,一旦出现供需矛盾,电力企业在解决问题的方式上往往粗暴地采取停止供电方式,强迫用户就范,更令居民心寒。

有关专家认为,在现有体制下,作为卖方的供电企业和作为买方的用户并不完全处于平等地位,社会亟待政府完善供电方面的立法,这样双方就可以利用法律,有凭有据的来调解处理争议。要想早日结束供电行业的霸王时代,一方面要强化政府监督职能,加强供电体制建设,完善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强化用户是市场中消费者的主导地位,彻底改变消费者花钱买电、消费无权的弱势处境,从法律和制度上给予他们充分的保障。(民营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