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鱼保护工作见成果已比10年增加11.6倍(图)

湟鱼保护工作见成果 已比10年增加11.6倍   

“没有鱼就没有鸟,没有鸟就没有湖”。曾几何时,作为“镇湖之宝”的湟鱼濒危的命运,成为我们每个青海人心中的痛!

新世纪的第一缕曙光,给青海湖湟鱼本已暗淡的生存前景带来了无限的生机。2000年12月29日,省政府发布了对青海湖实施为期十年的封湖育鱼!

为顺利开展湟鱼保护工作,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积极行动。10年间,共散发宣传材料106000份,张贴通告17000份,与大水桥、“151”、鸟岛等地重点餐馆、饭店经营主签订《不加工销售湟鱼责任书》740份;共查处大小渔政案件1405起,行政案件1389起,销毁非法船只50余艘,查处非法经营青海湖湟鱼餐馆110多家(次),没收青海湖湟鱼28.4万公斤,有效打击了捕捞、贩销组织者的嚣张气焰,遏制了乱捕滥捞的行为。

通过封湖育鱼,我省封湖育鱼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个别偷捕、贩运、加工、销货湟鱼的现象仍然存在。由于我省青海湖环湖许多村社有几十年打鱼的习惯,加上环湖旅游业的发展,在利益的驱动下,非法捕捞、贩运、销售湟鱼的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环湖地区餐馆把湟鱼作为招牌菜招揽顾客。为加强封湖育鱼工作,省政府专门成立了青海湖封湖育鱼工作领导小组,有关的州(市)、县、乡也相继成立了封湖育鱼工作领导小组、渔政管理机构,刚察、共和、海晏县也相继成立了水上公安派出所。省封湖育鱼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专门召开封湖育鱼专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封湖工作;各州县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发布地方封湖育鱼通告。同时,各地狠抓了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实行“分片承包制”和“承诺制”的工作制度,省政府与各州、州政府与各县、县与乡镇、乡镇与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封湖育鱼工作的扎实开展。

由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齐抓共管,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公开非法捕捞湟鱼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省在加强对青海湖渔业资源保护的同时,对扎陵湖、鄂陵湖进行封湖育鱼,加强了对三江源地区渔业资源的保护工作,从源头和市场两头抓,遏制了滥捕乱捞现象。

10年来,通过封湖育鱼和增殖放流等保护措施,湟鱼资源得到逐步恢复。湟鱼资源蕴藏量从2001年的2592吨增加到2010年的30120吨,10年增加11.6倍;湖泊水位比2001年升高60厘米,湖泊面积增大52平方公里,入湖水量增加50亿立方米;鸟类数量从2000年的164种、5万只增加至2010年的212种、30万只;自2002年开展湟鱼增殖放流以来,累计向青海湖投放1年龄湟鱼鱼种5500万尾,增殖放流为青海湖湟鱼资源的恢复助了一臂之力。

这些成绩的取得,的确来之不易。凝聚着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定决心和科学决策,凝聚着各级渔政、工商、公安等部门广大干部的辛劳和汗水,凝聚着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和支持,共和县江西沟乡下社村每年冬季都在湖区打出“保护湟鱼,造福子孙”等横幅开展宣传,保护湟鱼的理念已融入每个人心里。现在,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社会各界越来越关注、广大群众越来越支持保护湟鱼的工作,全社会形成了良好的氛围。

我们相信,每一个生活在青海高原的人,每一个热爱养育我们这片土地的人都不愿意看到美丽的青海湖湟鱼消失,飞鸟绝迹。让我们共同努力,从自身做起,保护湟鱼,保护青海湖,保护我们美丽的家园!(青海新闻网)